(二〇一三年九月六日)丹尼斯·科特法官签署了一份法庭文件,要求苹果修改其与五大出版商(阿歇特图书集团(美国)、哈珀柯林斯出版有限责任公司、霍尔茨布林克出版有限责任公司(Macmillan)、企鹅集团(美国)公司和西蒙与舒斯特公司)合谋达成的现有协议,以允许零售价格竞争,并取消导致电子书价格上涨的最惠国(MFN)定价条款。苹果被禁止在合谋的出版商之间充当信息渠道,也禁止对拒绝按代理条款销售电子书的出版商进行报复。苹果还被禁止与电子书出版商签订可能会提高苹果竞争对手零售商销售电子书内容价格的协议。
此外,法院还决定任命一名外部监督员,以确保苹果公司的内部反垄断合规政策足以在未来的反竞争活动对消费者造成损害之前发现它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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