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23日)澳大利亚传播与艺术部公布了对澳大利亚版权法的修改建议,以使其现代化并提高其可操作性,以征求公众意见。
欢迎公众意见。
修正案草案1968年版权法案将减轻残疾人部门、图书馆、档案以及教育和文化机构的监管负担。这些变化将确保这些利益相关者和更广泛的澳大利亚社区能够合理地获得版权材料。
这些变化还将简化该法案,包括:
- 简化教育法定许可条款,使教育机构和版权收集团体更容易就复制和传播版权材料的许可安排达成协议。
- 为图书馆、档案馆和重点文化机构提供简单、明确的版权资料保存规则。
- 将未出版作品保护条款与已出版作品相结合,扩大图书馆、档案馆等文化机构对未出版作品的利用和公众接触。
- 为搜索引擎、大学和图书馆提供“避风港”保护,前提是它们遵守旨在减少网络版权侵权的条件。
对修正案草案的评论应于2016年2月12日星期五下午5点(美国东部时间)前提出。
暴露法案草案和更多关于拟议变更的信息可在你说页面。
声明全文如下在这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