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1月1日)一名议员提出了菲律宾国家图书馆(NLP)现代化方案,目的是通过热爱阅读,促进菲律宾人民的智力和文化全面发展。
众议员Carlo V. Lopez(马尼拉第2区)说,众议院第4454号法案确定并定义了NLP作为一个服务导向机构的服务和功能,使其在这个数字时代更有竞争力。
洛佩斯补充说,它还授权NLP根据《共和国法案10066》或《2009年国家文化遗产法案》的规定开展相关的文化活动。
洛佩斯说,第10066号法令规定,“菲律宾国家图书馆应负责珍贵和重要的当代菲律宾书籍、手稿,如,但不限于总统论文、期刊、报纸,单独或收藏,以及图书馆和电子记录。”
洛佩兹说:“国家图书馆将成为推动数字在线服务的主要图书馆,特别是在在线出版作品和持续开展菲律宾图书馆和图书馆学研究领域。”
他补充说,RA 10066还要求国家图书馆通过制定关于图书馆及其服务的国家政策来充当公众信息需求和政府的调解人。
根据《菲律宾国家图书馆现代化法》的提议,国家图书馆设7个部门,每个部门由一名部门负责人负责制定和实施部门的计划和项目。
读者服务部负责为图书馆用户提供信息、参考、研究等服务和资源,维护阅览室服务,维护和保存外文图书资料,推荐国家图书馆应获取哪些图书资料。
皇家图书馆负责管理外国科、菲律宾科、儿童图书馆和青年图书馆以及法律图书馆。
数字图书馆服务(DLS)部门,分为两个部分,不同能力的服务和多媒体部分,将向读者提供非传统的信息服务。
残疾人服务科应协助不同残疾人读者获取各种信息,维护和组织盲文、LP和音频磁带,将印刷抄录为盲文,将参考书阅读和录制为音频磁带,并为不同残疾人读者准备馆藏指南。
多媒体科负责维护和整理缩微胶片、缩微胶片、光盘、磁带等多媒体资料,并编制馆藏检索指南。
技术服务司(TSD)应负责处理印刷材料的技术方面,该司下设三个部分。
参考书目服务科负责维护最新的菲律宾国家参考书目(PNB),作为国际标准编号系统的国家中心,并编制国家图书馆系列馆藏的参考书目和索引。
目录组负责为国家图书馆及其公共图书馆编目和分类所有图书馆资料,为出版商提供CIP,提供咨询编目服务和在职培训。
馆藏发展科负责挑选、评估及获取各类图书馆资料,维持与本地及国外机构的交流计划,并执行PD 812(法定寄存法)之规定。
信息技术司(ITD)将负责有效利用信息和通信技术(ICT),以改进信息和授权服务的交付,以及改进国家规划文件的内部业务流程。
版权司应实施经修订的《共和国法案8293》(又称《知识产权法》)的规定,即接受文学和艺术作品的登记,并将其存入NLP和最高法院图书馆(SCL),以便根据SCL填写NLP的记录;在注册时转让独家许可;接受一份书面文件,上面列出了被控在死后执行这些权利的个人或个人的名字;以及决定和收取该等费用的权力,以解除该法案下的服务。
现行公共图书馆制度法律之规定,由公共图书馆科会同地方政府单位执行。对公共图书馆员进行培训,协助公共图书馆经营工作。
财务行政处应执行执行主任就图书馆的组织、运作及职能所订定之政策。
国家图书馆由一名主任领导,主任由菲律宾总统任命。
NLP在其收入、捐赠和取得其资源时,应免除一切形式的税收和关税。
自然保护区有权就所提供的服务收取合理的费用及收入,并使用/支付该等费用,以改善自然保护区的设施。
国家法律委员会应与其他有关政府机关协商,颁布实施细则和条例,以使拟议的法令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