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2月(2)作为去年在两家公共图书馆试行的公共借阅权项目的一部分,昨天开始为作者和出版商提供付费登记。
为期三年的试点项目,由教育部、文化部允许台湾作者、创造者,出版商和注册的非政府组织补偿新台币3每次他们的书之一是租借在台中市的国家图书馆公共信息或新台北市国立台湾的图书馆,终身教育部在一份声明中说。
该项目旨在“实现公共图书馆的核心价值,鼓励文化创造力”。
完整的消息是在这里.
2021年2月(2)作为去年在两家公共图书馆试行的公共借阅权项目的一部分,昨天开始为作者和出版商提供付费登记。
为期三年的试点项目,由教育部、文化部允许台湾作者、创造者,出版商和注册的非政府组织补偿新台币3每次他们的书之一是租借在台中市的国家图书馆公共信息或新台北市国立台湾的图书馆,终身教育部在一份声明中说。
该项目旨在“实现公共图书馆的核心价值,鼓励文化创造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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